9月2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举行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新闻发布会,会上集中发布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完善了示范区生态保护制度“四梁八柱”,将为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示范区已有7项生态环境和绿色低碳领域制度创新成果面向长三角和全国其他重点地区复制推广;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的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成型,“三统一”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56项任务,经过3年多时间持续推进已基本完成;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等基础性制度正不断深化。 随着“三统一”制度、水体联保共治等机制的深化,示范区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较2019年提升21.2个百分点,太浦河水质连续三年年均值稳定在Ⅲ类,淀山湖、元荡等重点跨界河湖水质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较2019年提升4.9个百分点;自然生态质量状况保持稳定,生态功能基本完善。 示范区越来越优良的生态绿色基底,吸引了华为研发中心、复旦大学创新学院、英诺赛科半导体、浙江大学智慧绿洲等一批创新研发高等级项目前来落户。同济大学长三角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二期、吴江善湾村“曲水善湾”项目等一批样板项目相继建成运营,示范区绿色创新融合发展能级效应正不断放大。 《光明日报》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本站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